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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综合评价注册入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4-08-05 09:23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2014年综合评价注册入学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制定的注册入学招生章程,制定本实施细则。

总 则

第一条:综合评价注册入学是高职院校招生模式重大改革,我院作为省上确定的首批试点院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好这项工作,积极探索适合职业院校选拔人才的多元化综合评价体系和方法。

第二条:经省教育厅批准,我院2014年综合评价注册入学招生专业为畜牧兽医、园艺技术、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招生计划共100名。招生计划根据普招类和单招类实际报名人数按比例分配和调整。

第三条:综合评价注册入学工作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牵头负责,教务处、学生处、纪检处和农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申请报名

第四条:参加陕西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或参加陕西省2014年普通高校单独招生统一考试(“三校生”高考)未被录取,且考试无违规违纪行为。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可均申请我院综合评价注册入学。

第五条:凡申请我院注册入学的考生,于9月1日至3日持本人高考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区)招办领取“2014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注册入学申请表”,填好相关内容并加盖招办公章后,于9月5日前递交我院招生就业处进行报名,招就处给报名考生签发“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注册入学准考证”。

综合评价

第六条:我院对申请注册入学的考生,按照普招和单招两类,参照高考成绩、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及我院组织的面试和单招考生专业技能水平测试,同时考虑学生政治思想品德、综合素质评价、身体状况等因素,综合量化后择优录取。

第七条:申请我院的考生,持注册入学准考证于9月6日上午参加统一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农学院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详见《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注册入学招生面试方案》和《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注册入学单招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方案》。

第八条:教务处负责,将考生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别造册并加盖教务处和农学院公章交招生就业处。

第九条:招就处负责,对申请考生分普招和单招两类按照量化考核、综合评价排序。

具体量化计算方法如下:

1.普招类:总成绩=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2.单招类:总成绩=高考成绩+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高考成绩据实计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每科先按等级换算成百分制分数,再合计计入总分(等级A,100分;等级B,80分;等级C,60分;等级D,40分);面试和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入。

预 录 取

第十条:招就处负责,根据考生量化考核、综合评价排序,确定拟录取新生名单并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第十一条:9月11日,招就处负责给省招办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

第十二条:9月12日—17日,招就处负责与拟录取考生、相关高职院校进行充分和有效沟通,宣传动员考生来我院就读。

第十三条:9月18日,省招办在官网(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各院校预录取新生名单。

入学和正式录取

第十四条:考生持预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我院下属二级学院—农学院直接办理入学报到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9月29前,招就处负责根据实际报到新生到省招办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

附 则

第十六条:综合评价注册入学招生是学院招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学院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招办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的“阳光工程”招生工作系列规章制度均适用这项工作。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913—2085561 2085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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