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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流程
2015-02-08 09:58  

1、已参加2015年高考报名,并参加体检的考生,可申请我院综合评价考试招生。

2、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考生登录省招办分类考试招生网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3、考生于2015年3月15日至3月21日在我院现场确认。

4、我院定于2015年3月22日组织对入学申请者进行统一考试和测试。 普通高中学生申请者,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三校生"申请者,进行文化课和专业课技能测试。

5、于2015年4月20日至21日根据我院网站公示的预录取名单,持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注册报到。

6、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以上;往届毕业生,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 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以上;往届毕业生,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可申请我院免试招生。

7、在校待遇、就业政策和毕业文凭等均与通过高考统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8、招生专业:护理、助产、中药、学前教育、初等教育、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园艺技术、食品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生物制药技术、会计、营销与策划、财务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工程测量与监理、工程造价、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安全技术管理。

9、联系电话:0913-2085561 2085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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