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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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第三次补报名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5    作者:     来源:     点击:

省内各普通高职教育招生院校,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为深入贯彻国家“高职百万扩招”精神,全面落实《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我省统一安排部署,现就2019年我省高职扩招专项第三次补报名及后续考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截至2019年8月31日,年满18周岁且初中毕业满3年);

4.具有陕西户籍或在陕务工满6个月(须提供劳动合同)。

已参加本年度高考统考报名、“三校生”单招报名和6月初高职扩招专项第一次、第二次补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扩招补报名。

(二)网上报名

高职扩招专项第三次补报名于9月23日至10月25日进行,考生须于9月23日8∶00至10月25日16∶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网上补报名手续。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与网上补报名工作同时进行。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网上补报名时报考者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报考费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等报名后续环节手续。缴费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发卡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无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报考者应提前办理。

(三)资格审查

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2019〕132号)要求执行。

拟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的考生,可于网上报名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务工所在地县(区)招生办领取《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表样见附件)。集体参加本次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由生源地或拟报考院校所在地县(区)招生办统一办理报名手续。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在陕务工情况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退役军人考生,须前往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退役军人身份;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考生,须前往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身份;新型职业农民考生,须前往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认定新型职业农民身份。县(区)招生办负责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并为相关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作相应标记。

各县(区)招生办要汇总辖区内通过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申请表》,并报所属市(区)招生办备案。市(区)招生办负责将辖区内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考生登记造册,并请本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对有关考生的身份认定材料进行复核,对于复核存疑并经进一步查实确属不合格者,取消其身份认定信息。

二、体检

2019年10月30日前,各地对参加本次补报名的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工作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与录取

已参加本年度高考统考报名、“三校生”单招报名和6月初高职扩招专项第一次、第二次补报名且未被任何高校录取的考生,以及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考生的后续考试、录取等相关工作,参照《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9〕16号)执行。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提交入学申请的时间为10月8日9∶00至31日24∶00。各高职教育院校须于9月30日前,将在8月份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基础上修订的新章程上传至省招办设立的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于11月5日17∶00前,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省招办报送预录取名单;于11月10日24∶00前安排新生报到注册;于11月11日至13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

、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职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机遇。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中学要高度重视高职扩招补报名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高职扩招补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和规范高职扩招补报名工作管理,全力维护高职扩招补报名工作良好秩序,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二)切实优化办事流程。各地、各部门要克服畏难情绪,夯实职责分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身份认定、报名、录取等程序,按照“只用跑一次”的要求高效开展扩招报名录取工作,切实做好考生服务,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考生都能简便、及时地办理报名手续。

(三)切实做好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强对高职扩招政策的宣传,将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的政策规定、实施办法和操作程序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及时为考生参加补报名提供有效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

 

附件: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申请表(表样)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