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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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三年制高职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1-06-09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信息

学校名称: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951

办学地点:高新校区(主校区)位于渭南市高新区胜利大街西段科教园区;朝阳校区位于渭南市临渭区杜化路4号。

学校隶属:渭南市人民政府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第三条 学校简介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有高新、朝阳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80亩,建筑面积33.1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887人,其中专职教师517人,教授、副教授211,博士、硕士研究生317人、双师型教师401人。聘请兼职教师118人、客座教授73人,陕西省科技新星、省级教学名师等省市级以上优秀人才17人。馆藏图书99.19万本。教学用计算机1600台。校内实验实训室217个,国家级实训基地5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校外实训基地215个。在校学生14370余人。下设护理学院、医学院、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农学院、3D打印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基础课部、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2个教学单位。开设三年制高职专业46个,五年制高职专业5个,5个教育部重点专业,7个陕西省一流专业,涵盖了医疗卫生、教育与体育、文化艺术、农林牧渔、资源环境与安全、生物与化工、食品药品与粮食、电子与信息、装备制造、旅游、财经商贸、土木建筑、交通运输、公共管理与服务十四大类。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副书记、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决策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落实招生工作委员会各项决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网址:http://www.wnzy.net

电话:0913-3032222 2362555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对象

第五条 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六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录取专业。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学院有权作退档处理。

第八条 外语语种不限,但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中规定的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最新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七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二条 奖、助学金: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学生毕业时经考核合格,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 本招生章程如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